|
“安联11公里”小区目前还未进行商品房初始登记,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郑州安联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安联11公里”小区尚未进行竣工验收,不能提供房屋竣工证明,故暂不能对该小区房屋进行初始登记受理。待郑州安联瑞丰置业有限公司手续齐备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后,业主即可凭《初始登记证明》和相关购房手续到房管部门申请个人房屋权属登记。
新郑住建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