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1岁孩子的妈妈,为响应国家的号召,12月份主动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但是在办理证件过程中遇到种种困惑,实在感觉办理证件太难,证件迟迟未办。
我和我老公都是郑州市户口,双方都有工作单位,我的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上在[经济开发区], 老公户口落在房子所在地社区,属于【管城回族区映月路社区】, 按照正常的流程是双方单位盖章后,拿着相关的手续去映月路社区办理,领取夫妻双方子女证就可以。但是实际情况是,被映月路社区告知双方单位盖章后,女方的独生证由女方户口经济开发区发放,映月路社区只发放男方的独生证。我去经济开发区咨询被告知独生证应在一个社区所领,根据我的情况应在映月路社区发送两个独生证,不应在经开区办理。但是按照映月路的说法 ,女方在那里办理不出来。很困惑,为什么国家相关的政策在郑州市不同的地区解读不同,造成我们办理证件困难。 独生证到底怎么领取?望回复,并协调。
政策中规定是: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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