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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工商局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的商家:大上海城楼上的金汉(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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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2-22 14:40: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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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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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5 10:46

前几天孩子和同学去太康路大上海城楼上的金汉斯烤肉吃饭,该商家不让孩子们吃肉,要了多次只给上一次,以后再要也不给,我们是花了钱去消费的,你们金汉斯要是做不起自助餐,就不要开饭店,既然开了,就要满足客户需要,你不让吃肉,算不算欺诈消费者?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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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2-22 17:21:18 |只看该作者
已转管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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