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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发帖,为何一个小小的黑诊所都取缔不了,都是吃闲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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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2 17:47: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3-3-11 11:53

   强烈要求取缔国基路56号院金印阳光7号楼3单元1楼103房间黑诊所 。
   黑诊所开在家属楼,居民楼用于商业用途,无证营业,影响整个单元住户健康,要求取缔


金印阳光城地址:金水区国基路柳西路向北300米路西


看看你们以前的回复:thread-762636-1-1.html

网友您好!
    金水区卫生局监督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监督员现场捣毁灯箱,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并制作执法文书,张贴取缔公告。感谢您对卫生系统工作的支持监督。

现状是灯箱屹立在单元门口,照常营业,还干起了二手房买卖的生意!!!


金水区卫生局究竟是为百姓服务还是为黑诊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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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7 15:09:18 |只看该作者
       您好!接到您所反应的关于“国基路56号院金印阳光7号楼3单元1楼103房间黑诊所”的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金水区卫生监督所进行调查,金水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立即前往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到达现场后,金水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发现该诊所于2013年1月17日金水区监督所对其该诊所进行取缔一次,没收药品、输液架、等医疗设施。
    现场执业医生陈金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再次重新置换药品,开展诊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金水区监督所监督员现场捣毁灯箱,没收药品、输液设施,并制作执法文书,张贴取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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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小打小闹  在2013-3-11 20:04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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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6Rank: 6

板凳
发表于 2013-3-3 10:26:08 |只看该作者
留住专业人才,是为河南人民做好事,是为河南人民健康做贡献。请我们专业领导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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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6Rank: 6

地板
发表于 2013-3-3 17:06:59 |只看该作者
;P;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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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3-11 20:06:27 |只看该作者
希望能保持居民的安居乐业,不要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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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3Rank: 3

6#
发表于 2013-12-8 17:31:50 |只看该作者
小打小闹 发表于 2013-3-11 2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希望能保持居民的安居乐业,不要死灰复燃。

你们小区这里的黑诊所现在还在开门营业吗?我前天投诉我小区的一家黑诊所卫生局不知道怎么执法的?查了几次居然现在还在开门营业着,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为民众办事的。太不尽心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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