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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七区政府违规拆迁陇海路70号院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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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08:52: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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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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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二七区陇海路70号院居民,我们的房屋在陇海高架项目征迁范围内。陇海路高架项目作为我市的一项重点工程,符合公共利益,我们坚决支持。但在征迁过程中,二七区政府工作方法简单随意,漠视广大被征迁居民的合理诉求,企图以极低的补偿价格夺走我们的住房。

一、征迁程序违规

     根据郑州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做出征收决定后的工作程序是;1、做好宣传解释工作;2、选定评估单位;3、出具分户评估报告;4、被征收房屋情况的核查和公布;5、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而二七区却在未公布房屋评估价格的情况下,要求住户以"将来公布的评估价格"签订补偿协议,并以宣布对3月19日前签订补偿协议者给予3万元加200元/平方米的"奖金"来进行利诱。

      二七区公布的《陇海路高架项目协议签订工作流程》中规定先签订补偿协议,后进行空房验收,在实际工作中却以先交房奖励2000元利诱征迁户在签定补偿协议前交房。

二、意向补偿价格偏低、不补偿房屋装修费用

      根据意向调查摸底表,二七区政府将我们的房屋补偿价格确定为5500元每平方米,明显低于中原区临近的粮院家属院评估价6350元,也低于陇海路70号院北侧、东侧房屋意向价格,更远远低于近期郑州市8276元的二手房交易均价。为此,征迁户提出强烈反对意见,但二七区政府对此置若罔闻。同时,对征迁户多次反映应补偿房屋装修费用的意见也不理不睬。

      吴天君书记在2月23日召开的郑州都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大会上明确指出,在快速通道系统建设中要大力推行“规划统一管理、土地统一收储、用地统一转让、补偿统一标准、收益统一分配、工程统一建设”的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城市建设“六统一”工作机制。

      建议市委、市政府责令二七区政府科学合理地评估陇海路70号院房屋价格;并合理补偿房屋装修成本(可参考金水区补偿房屋装修费用的办法)。

       二七区政府在征迁过程中,信息严重不透明,采取“背靠背”工作办法,个个击破,造成了征迁户人心不稳,疑虑重重,制造了社会混乱。

      二七区政府的做法不仅损害了市委、市政府在广大市民心目中的公正形象,也极大影响了陇海路高架项目征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势必阻碍项目的及时开工。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交通委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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