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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立案调查,并对该单位下达了《询问通知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之规定,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件的调查,及时处理。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议举报人携带相关证据到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地址:郑州市互助路10号附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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