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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居易国际城黑心物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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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2:03:06 |显示全部楼层
  龙湖21世纪国际城物业在小区公摊面积停车收停车费,小区的设施不及时维修,有了问题不及时协调,把小区业主的利益放在最后,还威胁业主,这都没人管了吗,现在的政府是干什么的,物权法规定小区公摊面积属于小区业主所有,他们为什么可以收费,难道自己的地方停自己的车还要交费,而且出现问题他们还概不负责,这合情合理合法吗,有人管吗,难道这就是中国的国情和现实!!!在自己的地盘停自己的车,给别人交费,而且人家还有物价局的收费许可证,这是何道理,市政府办公室,希望给全体业主一个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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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3:26:43 |显示全部楼层
  龙湖21世纪国际城物业在小区公摊面积停车收停车费,小区的设施不及时维修,有了问题不及时协调,把小区业主的利益放在最后,还威胁业主,这都没人管了吗,现在的政府是干什么的,物权法规定小区公摊面积属于小区业主所有,他们为什么可以收费,难道自己的地方停自己的车还要交费,而且出现问题他们还概不负责,这合情合理合法吗,有人管吗,难道这就是中国的国情和现实!!!在自己的地盘停自己的车,给别人交费,而且人家还有物价局的收费许可证,这是何道理,市政府办公室,希望给全体业主一个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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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3:27:45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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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4:10:49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龙湖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你反映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已通知相关部门办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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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6:07:59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您尽快解决,代表全体业主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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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7:12:58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城汽车玻璃被砸没人管!!!!业主只知道收取物业费和停车费,我的车停在小区里被小区改造水表的施工人员给后面的玻璃砸破了,我找保安,他们说不在他们的责任范围内,让我去找物业,我找到物业,他们让我报警,我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照了几张照片让我去找物业。我要求调小区的录像,他们说小区的摄像头坏了,最后没人处理我只好自己花了1800元自己去换了块玻璃,垃圾物业,希望有关部门能为国际城业主作主,外面小区的广场当成了菜市场,划了几道线就每月收五六百块钱,没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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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7:15: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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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4:18:28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会耐心的等待您的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在各大网站发帖,为您为民服务的好事,传遍网络的!!!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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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6:27:49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关于21世纪国际城收取停车费的问题,据调查,该公司已经取得了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由于21世纪国际城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应当按照物业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履行。其中第五条其它有偿服务费用已明确了停车收费标准。针对你提出小区的设施不及时维修,有了问题不及时协调等有关物业服务问题已责令物业公司抓紧时间整改,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把业主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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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6:46:14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价部门说他们核定的是有封闭的停车场,有专门人员看管的核定,对于公摊面积及绿化面积是不允许收费的,这是物价部门的给我们的答复,您看是以您的为准还是物价部门为准呢?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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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6:47:31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74、75条明确规定,小区公摊及绿化面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他们有收费的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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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7:09:08 |显示全部楼层
xzzjj 发表于 2012-4-13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关于21世纪国际城收取停车费的问题,据调查,该公司 ...

《物权法》74、75条明确规定,小区公摊及绿化面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他们有收费的权力吗?并且新郑市物价局说他们核定的是有封闭的停车场,有专门人员看管的核定,对于公摊面积及绿化面积是不允许收费的,这是物价部门的给我们的答复,您看是以您的为准还是物价部门为准呢?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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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7:11:50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物价局给你们的结果不一致,物价局说是违规,你们说正常,到底是哪个说的对呀!!!可笑,敷衍,不知道为谁争取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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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7:12:30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给我们一个公道,这样我们能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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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5:28:34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关于21世纪国际城小区道路停车位收费问题,经查,新郑市物价局核发的该小区《收费许可证》规定:“物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机动车80元/辆.月,(备注:提供封闭停车场,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严密规范)”。该收费标准只适用于小区专用封闭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不包括道路停车位。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04号修订)第五十条、五十五条规定,道路停车位的设置以及是否收费应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
由于该小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及召开业主大会,该小区其它的物业服务应当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履行,《协议》第五条第一项对小区内道路停车位使用费有明确约定:“机动车:道路小型汽车车位使用费40元/辆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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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1:41:39 |显示全部楼层
龙湖二十一世纪国际城,物业就只知道收物业费,其他的服务一概不管,水表进水维修要收费,水表进水又不是我们人为造成的,为什么要收我们的费呢,而且同一个小区的标准都不一样,就只收D区的我们提出异议,直接把表拆了,而且连知会我们一声都没有,像这种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是否可以视同盗窃行为,我们可以直接报案侦查,希望给我们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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