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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区南曹乡拆迁不公平的上访信(下派单位:管城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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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20 10:12: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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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曹乡

处理时间

2013-8-26 18:16

拆迁上访信

敬爱的吴天君书记,您好:

我是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金代李村,关于我家拆迁遭到极大不公平待遇一事上访。

我是我们村土长土长的村民,国家要拆迁我是非常配合的,但是没有想到我却遭到极大不公平拆迁。

我是个女孩,老公是外地的,因为要结婚,于是申请宅基地,向村里买了一个宅院,并有合同和乡司法公证,如果拆迁按国家赔偿标准赔偿。

房子2001年左右建好房子,以后几年户口又从父母我摘出来,单独一个户口本,并向村里和乡里申请宅基地证,他们都说现在不办理了,后来也就没有申请。现结果是村里有近20排,每排5户,大概有近百户都是2001年以后盖的房子,有的通过关系花钱办下了宅基地证,有的符合条件没办下来,总之宅基地证是一个乱子。

现在赔偿是按宅基地证赔的,本来宅基证很乱,导致拆迁赔偿很不公平,比如1、我家房子是700多平米,只赔150平方房,有宅基证的赔680平方房2、我还要交每平方1000元的成本费,他们不交3、我没有过度费,他们有每平方每月有8元的过渡费。这公平吗????

现在拆迁办又在研究一家两个男孩,如果没有宅基证的也算有证,但是我们是出嫁女,不享受这一政策,这不是男女严重不平等吗?他们又说出村规村约,但是南曹乡就没有村规村约,即使有也不能与国家法国相冲突。

总之你们是父母官,我们是村民,但是想一想我700多平方米的房子,政府只150平方米还要交150000元,还没有过渡费。这叫我们怎么生活呀

求吴书记体贴民情,求相关领导体贴民情!

一个走投无路的合法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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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5-28 12:12:52 |只看该作者
1、宅基地建设是先乡村、土地管路部门提出申请,批准之后在建房,这位网友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房,所建建筑是违法建设。
2、南曹乡尚庄村第五、六村民组(金岱李村)是村民自愿同意改造的,于2008年被列入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计划,并经过村民代表同意制定了南曹乡尚庄村第五、第六 村民组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3、据该网友说在自己没有取得宅基地证的情况下,向村里买了一个宅院,并有合同,补偿其150平方米的房子。根据第五、第六 村民组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的规定,为照顾像该网友这种情况的购院者,并经村民组认可其房子的情况下,房子由该村村民让出部分利益,按照第五、第六 村民组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的规定,补偿其150平方米的房子,但是要交每平方1000元的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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