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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房管局 物价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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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7 09:00: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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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6-7 09:03

  郑州市淮河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南角凯田花园物业费收到1.7元还说合理,我们多次向房管局.物价局反映一直都得不到解决,我们业主不知道它们房管局物业管理处是咋招的标 就不考虑我们业主的利益吗?请政府不要转房管局啦 还是叫检察院 纪委介入查查吧,希望给我们广大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补充内容 (2013-6-6 13:36):
凯田花园 是经济适用房小区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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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7 11:09:35 |只看该作者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签购房合同必须签前期物业合同,这个物业是开发商请来的,价格是开发商和物业定的,交钱的是业主,交物业费的人对价格制定没有任何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
物业是需要招标的,不知道房管局怎么监管的招标,去年的经适房全是天价物业费,商品房反而物业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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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25 15:11:51 |只看该作者
清华紫光苑是1.8元,比凯田还高出0.1元,是天价再天价了,而且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企业,请房管局一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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