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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房管局 物价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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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1:09:35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签购房合同必须签前期物业合同,这个物业是开发商请来的,价格是开发商和物业定的,交钱的是业主,交物业费的人对价格制定没有任何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
物业是需要招标的,不知道房管局怎么监管的招标,去年的经适房全是天价物业费,商品房反而物业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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