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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政协副主席王国安纵容两个孩子霸占土地19.5(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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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9 18:08: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国土局

处理时间

2013-7-5 21:21

       登封市政协副主席王国安纵容两个孩子霸占土地19.5 亩,毁耕毁林建违法粘土砖厂和黑鸡场。登封市政府信访办一个姓杨的科长包庇王国安,开始让土地资源局确权科确权的是他,6月18日在信访办说事时出尔反尔的又是他。既然已确权定界,为什么还要复议八个月,分明在推诿,在包庇犯罪,二霸为什么还在继续挖毁我们的土地和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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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 10:44:1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和查阅档案资料,具体情况是:2005年杨岗村第二村民组与该组村民王建争(王国安次子)签订了租地合同,共租地11.5亩,王建争在此地建设了一个砖厂,共占用土地面积5.59亩,剩余的土地是王建争的哥哥王建召(王国安长子)建设一个养鸡厂。2007年该砖厂进行了改建,名称为登封市卢店镇铮鑫页岩砖材料厂。
对于以上情况我局做了以下处理:
   1、王建争占地5.59亩建砖厂行为,未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属非法占地,对此我局已于2008年12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已经履行到位,其他处罚款项已向相关部门移交。   
   2、王建召建养鸡厂占地,由于前几年国家对养殖用地的相关规定尚未出台,没有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目前我局已责令其整改,按照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谢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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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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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23 17:29:13 |只看该作者
登封有关部门不要寒了群众的心!一个问题反映反复的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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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3-6 10:19:1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我局已对上级部门要求的查处的 “1、登封市卢店镇与唐庄乡交界(东北角2公里左右)村民王建争非法在十几亩可耕地上建粘土砖厂;2、登封市卢店镇杨岗村二组,村民王建召非法在3-4亩可耕地上建厂房”作出处理。
       1、王建争于2005年未经批准占地建砖厂,属非法占地行为,对此我局已于2008年12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已经履行到位,其他处罚款项已向相关部门移交。   
   
      2、王建召于2005建养鸡厂占地,属于农业设施用地,当时没有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我局已责令其整改,要求按照养殖业办理相关手续。后经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督促,王建召以种种理由推诿扯皮,至今仍未办理相关养殖用地手续。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函告卢店镇人民政府督促王建召养鸡厂抓紧办理农业设施用地手续。
      谢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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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3-6 10:20:1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我局已对上级部门要求的查处的 “1、登封市卢店镇与唐庄乡交界(东北角2公里左右)村民王建争非法在十几亩可耕地上建粘土砖厂;2、登封市卢店镇杨岗村二组,村民王建召非法在3-4亩可耕地上建厂房”作出处理。
       1、王建争于2005年未经批准占地建砖厂,属非法占地行为,对此我局已于2008年12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已经履行到位,其他处罚款项已向相关部门移交。      
      2、王建召于2005建养鸡厂占地,属于农业设施用地,当时没有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我局已责令其整改,要求按照养殖业办理相关手续。后经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督促,王建召以种种理由推诿扯皮,至今仍未办理相关养殖用地手续。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函告卢店镇人民政府督促王建召养鸡厂抓紧办理农业设施用地手续。
      谢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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