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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和房管局不作为,踢皮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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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22 10:19: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7-8 19:27

小区位于金水区博颂路34号院,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姿华物业公司管理。
一、小区随着10号楼小户型的建成打破了原本的安宁,该楼的住户超过了其余9栋楼所有的住户,且均为外租房客,人员结构复杂。当初售楼部的规划图中本没有该楼,该楼也有临向北环的大门,根本不和我小区共属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单独管理。
二、10号楼有地下停车场,本该优先提供业主使用,却被物业其他用途外租挣钱,造成我小区车位紧张。
三、翻看《前期物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车位使用费没有约定,均为空白。物业公司未通过问卷调查取得业主同意,毁掉公共绿地,划出车位以40元/月出租给部分自私的业主,造成邻里关系紧张。
四、和一期共用一个物价收费许可证,按一级标准收费,但每期的物业服务均独立进行,且相差很大,小区监控损坏多年,最近平安郑州工程刚投入使用,临街护栏为灌木丛,且很容易钻入,经常入户被盗和电动车辆丢失,根本达不到一级物业收费等级。
    以上曾向市长热线并转物价局调查核实,姿华物业公司向物价局提供伪造的物业合同,里面有停车费收费40元/月约定,还有伪造的停车收费问卷调查,上面没有拟收费金额和业主电话信息(有市长信箱可查)。但是物价局没有执法权,不是行业主管部门!
   投诉到房管局并转金水区房管局调查,物业公司提供了相应的调查问卷,涉及收费问题由物价局管理!
   为什么不找居民了解一下调查问卷的真伪,严重敷衍了事,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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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24 08:49:30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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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23 10:55:47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小区也是毁掉了本该是绿地的地方规划成了车位,谁管啊,房管局和物价局就是物业公司的大树!给谁反映都的石沉大海,老百姓就是好欺负的吗?联合媒体和业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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