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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城车位、房产证、物业收费及管理问题反映: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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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1-12-29 14:49:02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我们会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束后,我们将及时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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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2-1 14:55:03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未来城车位、房产证、物业收费及管理问题,经相关处室调查,现回复如下:
车位问题   
   一、该小区地下空间的基本情况。
未来城小区(东方首府)是郑州市威望置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开工建设的位于未来路、商城路西北的东方首府项目,共分为三期。一期于2008年10月30日交付使用;二期2009年9月30日交付使用;三期还未开工建设,一、二期共计12栋1846户。根据一期规划许可证(2006)郑城规建管(许)字第(0349)号显示负一层为地下室,面积为10776.53平方米,具体用途未标注(建议:该地下室的用途由规划部门进行解释);二期工程规划许可证郑规建字第410*******29029号文件显示,二期地下为车库,面积为18964.36平方米,约619个车位,非人防工程;据公司反映三期地下为人防工程。
    二、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的问题:经查,开发企业尚未办理该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初始登记手续,公司称正在准备相关资料申请办产权初始登记手续,据公司反映,公司出售的为车位的使用权,经协调后,已暂停销售。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经协调,公司已暂停销售行为,并同意将地下车位对小区内的业主进行出租并办理租赁协议;对已经购买过使用权而不决的业主或欲购买车位的业主待公司办理该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初始登记手续后,首先向小区业主出售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出租、出售具体价格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结合市场情况制定。
      三、未来城一期车位尺寸窄小,停车后下车困难的问的问题:根据一期规划许可证(2006)郑城规建管(许)字第(0349)号显示负一层为地下室,面积为10776.53平方米,具体用途未标注,是否规划的为停车位及尺寸的大小是否合规,建议由规划部门进行解释。

物业收费问题
     未来城小区共有约1800户业主,该小区分二期开发,由郑州威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该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标准是1.20元+20%+0.05元的智能费=1.37元,物业服务企业实收1.37元。物业资质等级的高低与物业收费的多少没有关系,前者是规模概念,收费的多少是讲服务的概念。经调查,开发企业收取了业主的2000可视门禁设备费用,该系统的相关设施设备还在保修期,望业主联系设备方进行更换或修理。同时,我们物业主管部门也只是物业服务企业,排查小区的可视门禁系统,发现问题,进行及时修理。

房产证办理问题
    因提供内容不详,无法查到未来城的所有房产信息,希望业主提供所购房屋的具体座落、合同号、开发商名称等信息,以便我们查询,或请业主拨打登记中心热线电话6788916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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