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社区心通桥编辑好!我们上次反映的“金水区红专路南花园路与经三路之间违章建筑整顿情况,丰产路办事处回复违章建筑整治避重就轻,不合实际。
我们上次主要反映两个问题:一是不落实郑州市政府全市统一整治“违章建筑”政策,即“红专路南花园路与经三路之间的违章建筑基本上没有治理。除了拆除一个信阳饭店外,其余都毫发未损,大楼一楼的门面房占道部分都没拆除,仍在占道经营,83号院门口的违章小平房巍然屹立。”丰产路办事处的答复避重就轻,没有解释红专路南花园路与经三路之间的违章建筑为啥不整顿,只说了83号院小平房,说的还不完全事实。这个小平房共5间房,值班室占用一间,其余4间是商店,只是停业了,但门窗原来用石膏板遮遮, 现已脱落,卷闸门露出,门既没“封闭”,门卫室更没使用。”
二是“红专路南花园路东大楼一楼门面房向外占道搭建约有两米,施工多日,无人制止。”红专路南正六街与花园路之间的3栋大楼都是近年建造的,一楼外面伸向红专路人行道上都建有平台,平台下面是阶梯,都是占压人行道的。这次反映的是“辅仁大厦”一楼把平台包起来。这本身都在违章建筑拆除之中,但他们说“这是换门头,不存在占道搭建。”
目前正在开展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丰产路办事处的上述回复应该是听社区回报的,犯了官僚主义错误,应该派人实地调查掌握实际情况。
丰产路办事处的回复同“正义男”反映“德亿时代城周围违法建设门面房为什么不拆?”一样,都是轻描淡写,自己不作为,把责任推给违建方。实际上,该办事处不少社区门口的“值班室”和应拆未拆的违章门面房现在都已开门营业。
在丰产路办事处辖区,违章建筑搭建时无人管,搭建后拆除执法时又得征求违章单位同意,美曰“和谐拆迁”,没拆除与办事处毫无相关。若公检法部门都这样和谐执法,一个人犯了法要逮捕时,征求犯罪嫌疑人是否同意,同意了才逮捕,不同意不逮捕,这样天下不就大乱了。希望丰产路办事处向其他办事处一样,按照郑州市政府统一部署,拆除辖区内违章建筑,还市容整齐干净、市民出行方便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