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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恒星皇家花园违规收取初费的问题,巩义物价局不作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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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4 10:28: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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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

处理时间

2013-9-12 16:44

巩义市恒星皇家花园违规收取初装费,巩义物价局查处后不给业主退款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法律法规的威信力何在,是让开发商随意践踏的吗?职能部门的人在干什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2012的年巩义恒星皇家花园广大业主向心通桥反应巩义恒星皇家花园违规收取暧气,天然气,有线电视初装费,当时心通桥已督促巩义物价局进行解决,这是当时反应问题的链接(thread-687153-1-1.htmlthread-290344-1-1.html),当时也有郑州本市的业主反映和我们一样的问题,通过心通桥,郑州物价局,都已得到完满解决,可是在巩义,现在已是2013年7月,过去一年多了,巩义物价局还在搪塞,说什么自己没有执发权,要交给法院强制执行,这话在2012年7月说到现在,我一了解,根本从来就没往当地发院送达过,送一年多了,还没有送,物价局你在干什么呢?郑州的物价局能为广大业主撑腰,你们为什么办不到,你们这是渎职,法律本没有空子,因为这样的工作人员,使违法者可以漠视法律。
我们尊重开发商,没有他们城市不会更加美丽,我们更尊重政府,他是社会的管理者,可业主,消费者谁来尊重,谁来保护?商人逐利,天经地义,出了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职能部门视而不见,查了搪塞,让开发商敢于名目张胆的说:“我们没有违法,坚决不退”。说严重点,这些官员,开发商,违的是法,伤的是心,更是在破坏党执政的基石,破坏党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威信。


我们现在重申我们的诉求,1要求巩义市恒星皇家花园开发商依法退还业主违规收取的暧气,天然气,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各项费用。2要求巩义物价局,依法办事,从快从速,已经拖了这么久,不能再拖了。
这事本是最简单,最基本的要求,却让业主们费心费力,请郑州物价局,帮助圆满解决,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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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4 15:10:43 |只看该作者
已转巩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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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24 15:30:44 |只看该作者
同为恒星业主,关注这事一年了,迟迟拿不到退款,谁在背后给他们撑腰?强烈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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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24 16:55:49 |只看该作者
郑州物价 发表于 2013-7-24 15: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已转巩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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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到巩义,请问开发商拒不执行,物价局说没有执行的权利,又不往法院送,要求强制执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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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29 10:02: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恒星皇家花园开发商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房价外收取双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的问题,之前我局已受理业主投诉并进行了查处,于2012年4月10日对恒星花园开发商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下发送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费用)通知书》(巩价退[2012]7号),该单位逾期未予退还。之后,我局按照规定程序对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巩价罚先告字[2012]第7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巩价检听[201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巩价检处[2012]78号)等法律文书,目前已收缴罚款10万元,我们将继续对此案进行处理。
您提出的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费用的问题,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为便于联系,请您留下有关联系方式,或直接与我局电话64381545联系。
特此回复


巩义市物价局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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