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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白寨镇柳沟南沟组强占基本农田 欲强行毁林开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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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9 09:05: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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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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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5小时:9分钟

违章建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欲强行毁林开路
我是白寨镇柳沟村南沟组社员路青华之女,受父亲委托现将7月22日“新密白寨镇柳沟南沟村霸圈地占用规划路三户居民有家难回 ”帖子真实内容揭露于下,恳请有关部门负责人重视此事,并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处理妥善。还路青华全家人一个公道!

村民申进权、路宝现将两所住房强行建设在基本农田上,并提出无理要求,将我家承包的责任田内开辟4米宽的道路供其使用。多次骚扰我家人,要求过分,企图将我家已种植的树木拔除,为他们提供道路。此举无视政府政策法规,无视柳沟村委会,藐视法律,编造理由,其行为之可耻;拉帮结派,恶意诽谤,歪曲事实,欺骗镇政府领导及群众,居心之叵测!

南沟组居民道路由乡镇府,村委会统一合理规划,而我家的责任田不在规划的道路范围内,试问:

1.乡镇规划证中明确标注房屋所在位置的道路方向及道路标准,柳沟村及南沟组负责人已给你们指定村委规定的道路,申进权你们不予采纳村委决定,仍旧无理要求,为何要强行将我家责任田开辟为私家道路供你们使用?

2.申进权、路宝现你们建造房时候是否经过白寨镇政府及柳沟村委规划,是否办理相关乡镇土地规划证、土地使用证及建设许可证?

  3. 市政府明文规定,未按规划擅自占用土地进行房屋建设,属于违章建筑,应予以强制拆除。你们建造的房屋无法提供齐全的规划证及相关手续,属违法建筑,是否应当将其拆除?

4.柳沟村部分村干部曾多次骚扰我家人,以各种理由要求我们为违法建筑开设道路,此种做法又符合国家哪条法律法规?

5.申进权私自拉拢群众为关于开辟无理道路进行投票,请问是政府哪个部门谁给予的授权? 仗势欺人,恶意欺骗政府及群众,私自选票欺上瞒下,为何捏造理由而不敢将事实真相公开!

我家于2013年4月2日起,至2013年4月14日在自家承包的责任田内种植树木,历时两周时间完成果树栽种,至今已近4个月。种植树木的责任田,原属国家划分给我家的基本农田,属于联产责任制,至今已近二十余年之久。自2008年起新密市白寨镇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柳沟村南沟组按照社员退耕土地总数,依据户口人头平均分配国家补贴的林地款,原划分的责任田在农民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实施可承包可退耕政策,根据承包的责任田的相应数量,扣除国家补发的林地款。我家承包责任田2处,共计1.85亩,依据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已承包的1.85亩的林地补贴已被扣除,且村委会每年账务都在各组公开告示,白寨镇政府财政所亦有实际扣款记录。

白寨镇政府党委王洪波书记,到柳沟村南沟组调查落实情况,并明确指示柳沟村支部依据正确的规划开设居民道路。

为何申进权、路宝现你们目无法纪,无视政府,不遵照王书记批示解决行路问题?

南沟组规划的居民道路是东西路,你们为何觊觎路青华承包的责任田上,而不是自己审视是否违法建造房屋致使道路阻断?自私自利,如此仗势欺人,你们良心何在?为何颠倒黑白,不敢将事实真相揭露!!!

    想必关注此事的不但有诸位乡镇领导,还有柳沟村其他组的村民及南沟组的全体村民。为保证以上提供内容真实性,现将柳沟村支部了解此事的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相关负责人可直接联系调查取证:

柳沟村委会  支部书记 申国和18*******95

村委主任 张沛强 13*******23

村委副主任 冯合营 13*******80

村委支部委员  张彬13*******07

村委委员  路顺利 13*******56

村委委员  陈凤霞13*******36

南沟组队长 路胜利 13*******10

另有南沟组民意选举的联户代表共四人,分别为:

申大杰15*******34,路留军15*******53,13*******37   

申留建13*******83,路长青13*******33  

恳请有关部门调查落实事件真相,尊重事实,惩恶扬善,伸张正义,为我家讨回公道,将正能量进行到底!

  

                                                                                路青华携其全家翘首以盼

                                                 联系电话:15*******29   18*******58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规划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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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31 13:33:55 |只看该作者

2013年7月22日“新密白寨镇柳沟南沟村霸圈地占用规划路三户居民有家难回 ” 缺乏真实性 ,发帖人颠倒黑白,歪曲事实!
纠正闹事方发帖的以下错误:
1. 我父亲全名路青华,而非陆清华!生活在南沟已近半辈子的人连你的老祖宗姓都搞错,可耻可恨!
2. 我父 路青华1949年出生于新密市白寨镇柳沟村南沟村,现年64岁,于1970年12月份入伍,1977年3月18日退伍,党员,原就职于新密市食品公司,现已退休。
请问一位65岁的花甲老人有何势力可令你惧怕?我父亲善良耿直,一再忍让,如不是你们做贼心虚,捏造事实,恶意诽谤,又何来惧怕之说!
对我父亲进行人身攻击,冠以“村霸”之恶名,村霸究竟为谁,群众心中自有正确定论!
3. 南沟组社员遵照白寨镇政府明确规划,遵照柳沟村委会明确规划,道路为东西向,你们自私自利的言行只代表个人,是否能代表南沟村全体民众!
4 .发帖人提供信息缺乏准确性,不按规划行路的只有申进权、路宝现两户,哪来的第三户之说?扭曲夸大事实,颠倒黑白,目无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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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5 15:16: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调查,路青华是柳沟村南沟组人,属退休职工,因其他问题全家一直没有在柳沟村居住。90年代初期,柳沟村部分组实行村庄规划,南沟组也为路青华划定了宅基地,但一直未建设,土地荒芜其他群众纷纷在其划定的宅基地周围建起了住宅,并从其宅基地通行。2012年,路青华想回村建宅,但受政策影响,此事一直搁置。2013年4月,路青华及其家人在其划定的宅基地盖起了围墙,密栽了核桃树苗,影响了群众的正常出行,村两委及包村领导、干部多次做工作,路青华及其妻子以与邻居有矛盾为由,不让通行。鉴于此种情况,村两委研究后,把树苗及其他附属物进行了清点和估算,将道路开通。道路开通后,路青华及其家人扣押铲车,向村两委要求包赔12.5万元,并恢复地貌。经村两委多次协调,最后以1万元达成了包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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