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河花园业主投诉问题的回复
接到关于魏河花园业主投诉后,我局立即派工作人员到
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如下:
一、小区概况
魏河花园位于金水区花园北路刘庄村,由河南兴亚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7年开发,2008年12月交房,2008年-2011年期间由开发商自行管理,该小区属于刘庄村自建房。小区共9栋多层,1栋高层,住宅面积60000平方米,商用面积4000平方米,共有784套,其中村民住房168套。2011年开发商与郑州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委托服务协议,按协议规定小区物业费多层为0.45元/平方米,高层为1.05元/平方米。
二、投诉问题和回复内容
1、关于物业收取业主1000元预存电费的问题:前期开发商是在办理电表一户一表改造时,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每户1000元的预存电费。后来开发商为了减轻业主负担与电业局协商后降为500元。预存电费电力公司有发票,余下的500元已基本退还业主,目前物业公司还正在办理退费手续,如有业主未退费,请到物业公司进行办理。
2、关于物业收取电梯维修费用的问题:该小区对电梯维修费的收取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收取小区的电梯运行费,其收支的依据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其收费标准是0.4元/平方米•月,主要用于电梯日常运行用电、维护及小修所产生的费用;另一种是在2012年期间电梯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更换重要零配件,因该小区属于小产权房,无房屋维修基金,物业公司依据和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此项费用应该由业主共同分担,所以物业公司根据电梯的损坏情况,先行垫付了电梯的维修费用,然后再向业主公示,进行公摊收取费用。2012年小区关于电梯维修公摊费共收取了每户每平方2元。
3、关于小区监控设施的问题:该小区原有的监控设备是2007年由开发商安装的。在运行几年后设备老化,经常出现故障,经多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运行,在2012年的8月份,在许多业主的强烈要求下,物业公司通过公告和业主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拿出更换设备的方案,在业主的同意下,先有物业公司垫付资金进行设备更换,在设备更换完毕后,向业主收取每平方1元的监控设备费用,截至目前,小区已有400多户业主交纳了此项费用。
因该小区属于小产权房,没有办理相应的相关手续,所以导致小区内:一是没有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发生任何重大维修都需要业主共同出资进行分摊;二是没有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合法的招投标手续招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只是由开发商以合同形式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以合同为准。但该小区出现矛盾问题,我们还是会要求物业公司积极做好与小区业主的沟通协调工作,让物业公司更好的为业主做好服务工作。
郑州市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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