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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路青华是柳沟村南沟组人,属退休职工,因其他问题全家一直没有在柳沟村居住。90年代初期,柳沟村部分组实行村庄规划,南沟组也为路青华划定了宅基地,但一直未建设,土地荒芜其他群众纷纷在其划定的宅基地周围建起了住宅,并从其宅基地通行。2012年,路青华想回村建宅,但受政策影响,此事一直搁置。2013年4月,路青华及其家人在其划定的宅基地盖起了围墙,密栽了核桃树苗,影响了群众的正常出行,村两委及包村领导、干部多次做工作,路青华及其妻子以与邻居有矛盾为由,不让通行。鉴于此种情况,村两委研究后,把树苗及其他附属物进行了清点和估算,将道路开通。道路开通后,路青华及其家人扣押铲车,向村两委要求包赔12.5万元,并恢复地貌。经村两委多次协调,最后以1万元达成了包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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