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路秦岭路往北200米左右路西西湖新城南面,5台挖土机、多辆运土车彻夜施工严重扰民,请求赶紧处理,多次打电话未果,噪音依旧横行。附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施工现场降噪措施,保证噪声排放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第十九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施工工艺需要等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7日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确需连续施工证明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日内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批准连续施工不得超过72小时。第二十条 经批准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3日向周围的单位和居民公告。 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本次连续施工起止时间、施工内容、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赶快解决。
下派到:
1. 桐柏路办事处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