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876|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牧专北林校区第二家属院32层住宅楼被个别住户租给培训班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9-29 09:51: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9315小时:54分钟

牧专(现更名为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北林路小区第二家属区于今年入住的32层教师家属楼,现被多户职工出租用于办英语培训班和公司办公,其中西单元5层,被出租用于办“学道外语”和“圆梦教育”,另还有几户租给公司办公,致使楼道里天天学生到处跑,公司员工也奇多无比,造成小区及其混乱,工作日公司员工多,节假日和晚上学生多,造成住户整日不得安宁,他们这种住改商的行为,给其他住户造成许多不安定因素,希望能够得到领导们的重视,还我们一个舒适和安定的居住环境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规划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9-29 10:46: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请您提供小区具体坐落,以及住改商楼号,以便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11-1 11:03:2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郑州市金水区广电路与金明路交叉口32层住宅楼(牧专第二家属区)西单元5楼“学到外语”和“圆梦教育”两家住户的房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违法规定改变房屋使用的性质”的房屋不得出租。
       100月下旬,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并于10月24日联合辖区办事处向广电路与金明路交叉口32层住宅楼5层两户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租赁当事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告知其行为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并要求恢复房屋原使用性质,尽快选择符合条件的场所进行经营。责令其于11月7日前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改商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按照【2012】54号文规定,各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共同解决。因此建议办事处召开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研究措施,开展联合行动,从根本上解决该楼的住改商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地板
发表于 2013-11-27 13:23:28 |只看该作者
已经超过11月7日的整改期许多天了,为什么还在招生还在办学,期望尽快处理,让培训班搬出住宅楼,还居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5#
发表于 2013-12-5 14:40:17 |只看该作者
已经12月5日了,已经超期快1个月了,难道是不了了之吗?没人管了吗?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2 15:4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