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校关于教师生育问题的回复:
首先,我们是对女教师生育问题做了一些规定,要求女教师在怀孕前,应告知学校。这是我校特殊情况决定的,我校教师结构青年教师多于中老年教师,女教师多于男教师。我校地处农村,教师流动性非常大,现在我校女教师中,30岁以上根本就没有几个,女教师结婚后就面临着生育问题。如果学校没有一点的措施,教育教学工作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第二,学校对该问题的处理是非常人性化的,决没有出现一例“教师怀孕几个月了,写申请,领导竟然不批准的现象”发生过。
第三,从教师对我们的投诉来看,我们学校管理的民主化成度还不是很够,教师要找别的渠道来表达自己的诉求。看来我们的工作还不够耐心、细致。同时,既然有教师投诉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也一定是一个大问题,我们将尽快研究,改进我们的管理,让我们的学校既是教师工作的地方,更是教师愉快生活的场所。
最后,对所有关心帮助我们,希望我们进步的同志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