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物业公司属二级物业,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二级物业: 多层住宅 0.32 高层住宅 0.87。根据该规定,多层、高层住宅以基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20%。该公司竟然收取1.7.虽说有市场指导价一说,这也太黑了吧?当初是开发商强制让业主签订的附属物业合同,不让不让签购房合同,这里面的黑道道太明显,真是黑社会啊。不信可以逐户调查,看是不是真的。
二、 “ 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期间,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人收取正常物业服务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按规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物业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强制收取高额的装修垃圾清运费等项目,60平米以下的300元,60平米以上的500元,不然不让装修,还有没有天理?后台很厉害吗?纪委也管不了?
强烈建议立即规范此物业行为,就有关收费事项作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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