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区前段时间开了一家手机店,这家手机店也不知道有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就开门营业了。前段时间我爸手机屏幕出了一点小问题拿到那里去修结果他要了30块钱(后来我爸询问外面修手机的人说这种小问题是不要钱就可以修好了),当时我爸看他要的这么贵也不知道有没有通过物价部门的审核通过就像其索要了发票谁知他说他们店里没有发票,要等上一段时间才有所以我现在怀疑这家手机店根本就是无证经营,根本没有取得《税务许可证》就擅自开门营业了,这种情况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是应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吧。希望你们能够组织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前往查处一下。这家手机店的位置在南阳路136院北院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