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陈女士 电话: 13*******82
本人在心通桥连续发了“举报郑州智立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骗我11.98万元”的举报帖,请求当地工商职能部门追究该违法公司法律责任,可是至今都无下文。我也打了大量的电话,还是无人问津,请问政府相关工商职能部门何时才能出面解决??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指的是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由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查处;智立方软件公司擅自变更公司住所、擅自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法定查处权限在金水区工商分局;智立方公司是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的注册登记,因此金水工商分局就是骗子公司的登记主管和法定管辖部门。而他们批准注册的骗子公司,打着工商注册的幌子四处招摇撞骗,工商所却不闻不问,视而不见,我举报他们监管失职!对消费者投诉却敷衍塞责, 姑息养奸, 推诿不作为,包庇纵容骗子,若造成我的损失无法挽回,要求文化路工商所共同承担责任!
希望郑州市工商局领导能为我主持公道,讨回我的血汗钱!!!赔偿我的损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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