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接到网友通过“心通桥”网站反映的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经调查,被举报单位位于老鸦陈新村东南角。根据《2012年河南省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豫环文【2012】165号)和郑州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关于转发《2012河南省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环办[2012]197号)的要求。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和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废塑料加工利用窝点,对审批未验收的而生产的企业,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规定,依法查处。按照相关法律之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向惠济区人民政府报告《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取缔塑料颗粒小作坊的报告》(惠环保[2013]27号)采取措施取缔关闭塑料颗粒的非法生产和收购,避免非法塑料科迪生产企业死灰复燃,还广大群众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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