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本人反映给郑州市工商局关于“何时彻底除掉小区门口“砂霸”不稳定因素? ”的问题(问题链接thread-12516-1-1.html),但是工商局于当天转给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于1月4日回复“你好,你的情况可拨打110由指挥中心指派辖区派出所处理,了解情况后属于案件的我单位依法受理,不属于案件的再向别的部门反映。”
反映给惠济区惠济区下派到区房管局和办事处(至今无任何回复),
反映到ZZIC,ZZIC反馈至市房管局和市公安局。(至今无任何回复)。
一个问题为什么多个部门来回踢皮球?老百姓该向谁求诉?本来一个普普通通的问题怎么被这些不作为的部门搞的这么复杂?请司法局依照法律规定给老百姓指条“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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