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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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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路办事处不给锦艺二期成立社区,导致大家无法迁户口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使用道具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4-2-13 16:38:46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锦艺二期成立社区居委会问题的说明

关于居民反映锦艺国际华都二期成立社区居委会的问题,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原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新建住宅区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除了居民入住率超过50%,还要求开发单位及时与街道签订社区综合用房无偿移交协议。目前,该小区开发单位仍未按照规定签订社区用房移交协议。经过与开发单位多次协商协调,近日有望就签订社区综合用房无偿移交协议达成共识。上述协议签订后,我们将及时向区民政局递交有关成立新社区的申请,并争取新社区尽快获批成立。

秦岭路街道办事处
2014年2月10日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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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ljy0213  在2014-2-20 12:3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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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4-18 16:10:38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又遥遥无期吧?我们都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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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4-18 16:16:29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说法

办事处行为

涉嫌滥用职权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凌兴高律师认为,业主在秦岭路办事处辖区买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办事处、开发商和派出所均应积极为业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供方便。开发商未按规定提供社区办公用房,办事处可通过正规渠道对其进行处罚和纠正,不能以牺牲业主的利益来要挟开发商就范。秦岭路办事处以开发商未按规定提供办公用房为由,不将锦艺城美域小区列入社区正常管理,不给业主开具入户证明,涉嫌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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