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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市关于改善型住房的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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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23 20:51:1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7757小时:5分钟

我于2009年9月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89平方两室一厅的商品房(唯一一套)。现在有了孩子,还有老人同住,房子太小,生活明显受影响。想把这套房卖了,再买个大一点的三房。请问我今年卖了这套唯一住房,再买房的话是否能按购买首套房的认定么?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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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2-24 08:58:24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首套房的认定涉及到契税和贷款利率方面的业务,认定方是我市的地税部门和银行方面,我局不做认定,只根据他们的要求提供购买人名下的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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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2-24 17:40: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但我听中介的说,即使之前的唯一一套住房卖了,房管局里仍然有该房产的信息,且要保留5年,那么说,我卖房后的五年内,再买房都算二套房了?是这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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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2-24 18:01:5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四)住房套数认定。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及新购房所在地夫妻双方名下拥有所有权(含共有权)的住房,认定依据为联网查询单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摘自市公积金网站。麻烦再给解答一下:房子卖后贵局是否实时更新呢?是否有保留5年的规定?多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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