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中原新城观澜一号3号楼全体业主(工人路186号院),从2013年6月至今我们反映的关于居民楼下开饭店(王的汤烤)的问题迟迟未得到圆满解决,我们将有关投诉资料投递于贵处,近日投诉心通桥,汝河路工商所回复说:“楼下饭店(王的汤烤)2014年1月13日,该饭店负责人向我所递交了办理营业执照的资料,资料齐全,我所予以受理,于2014年1月14日颁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我们试问汝河路工商所杨所长!!2013年12月底我们把全楼业主的反对意见书送至您手中,2014年1月12、13、16日河南都市频道、郑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就在这么强大的反对声中、在没有做任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情况下,中原区汝河路工商所不顾全楼业主签发的反对意见书、不顾楼下饭店所造成的噪音、油烟、污染。却坚持下发了工商营业执照,这叫资料齐全吗??令我们感到无比惊讶!无比好奇、无比愤怒!!期盼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领导在看了我们反应的问题之后能给予我们解决并吊销楼下饭店(王的汤烤)营业执照。不要敷衍我们!在这两会之时能给予我们一片蓝天、白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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