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19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府派出所你们收了多少好处费啊?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09:45: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巩义市

等待时间

18548小时:44分钟

报案人:焦建陶,男,1987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户口所在地:巩义市涉村镇北坡村庄子沟。现就报案人于2013年7月31日在巩义市涉村镇北坡村庄子沟被李丰钦,李爱峰与其母亲张双三人殴打一事,报案如下:
2013年6月初,报案人与其母亲回家种完地后,被村长张爱国拦住说报案人家的耕地已被分了,不允许报案人继续耕种,报案人不清楚为何全组的地就报案人一家的这块地被分,而且根本没经报案人同意。
2013年7月31号,报案人与其姐姐得知报案人家里的玉米被李丰钦一家拔了,便回去询问原因,报案人与其姐姐找到李丰钦家问其原因,李丰钦不问青红皂白手拿镢头与其兄弟李爱峰从家里冲出来对着报案人及其姐姐又打又骂。李丰钦拿镢头往报案人腿上扪,随后李丰钦,李爱峰及其母亲张双三人将报案人威逼挤至墙角,拳打脚踢,打其头部,扇其耳光,使报案人遍体鳞伤,头昏眼花,接着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姐姐也被打的浑身是伤。最后在旁人的制止下,李丰钦,李爱峰及其母亲张双三人才住手。经报案后,巩义市公安局涉村派出所出警到现场,调查基本情况后,告知报案人及时看病治疗,需要鉴定由该派出所出具委托书进行鉴定。随后报案人与其姐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报案人随即到巩义市恒星医院初步检查和治疗,后因其设备原因,先到巩义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经诊断,报案人的主要伤势为脑外伤综合症,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右耳混合性耳聋,报案人只有住院接受治疗。报案人于8月5日持涉村派出所出具的委托书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郑州博爱眼耳鼻喉医院做伤情鉴定。鉴定结果均为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医学鉴定表示李丰钦等三人的损伤已构成轻伤。自2013年7月31日报案以来接近一个月时间,报案人及其姐姐曾多次向涉村镇派出所办案民警王海松(副所长)和邓宏晓询问案件情况,俩人均以对方有一证人不在家,对方证词还没录完,以及取证不完整等为因推托,致使案件至今仍毫无进展。
报案人认为,李丰钦,李爱峰与其母亲张双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法律涉村镇派出所理应追究李丰钦,李爱峰等三人的刑事责任。因李丰钦等三人的嚣张气焰,加之涉村镇派出所两位所长的互相推诿,至今仍没有对罪犯李丰钦,李爱峰及其母亲张双三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致使报案人与其家人终日焦虑不安。时至今日,报案人身体仍旧疼痛,头晕耳鸣,生活不能自理,身心和经济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
为防止罪犯李丰钦,李爱峰与其母亲张双外逃,严肃国法,为维护公民的权益及法律的尊严,恳请有关部门对于李丰钦等三人目无法纪的行为给与严惩,赔偿报案人的一切损失,追究李丰钦等三人的刑事责任,保证报案人的合法权益。特此报案,请详查。


补充内容 (2014-3-8 11:04):
案发至今日已经大半年,案犯至今还逍遥在外,各个单位总是再找借口不给我们解决,跪求领导们彻查此事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案。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3-10 10:58:07 |只看该作者
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4-3-20 17:36:38 |只看该作者
根据涉村派出所调查材料和法医鉴定意见,经巩义市公安局法制科和巩义市人民检察院阅卷,认定巩义市涉村镇北坡村焦建陶反映该村村民李丰钦、李爱峰对其进行人身伤害的案件不构成刑事案件,按治安行政案件办理。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行政案件的相关程序规定,做好当事人的调解沟通工作,尽快处理到位,使当事人满意。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0 22:34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