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根据我们了解:郑州市金水区盛润新鑫幼儿园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机场路91号,该园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根据《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的具体情形,根据《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发布,多退少补”的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提前告知和公示,收费必须单独立帐,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包括:1、延时托管费;2、校车费。
幼儿园代收费包括:1、餐费(含营养餐点);2、体检费;3、外出活动费。
您反映的问题:1、郑州市金水区盛润新鑫幼儿园向家长收取的入托基础金(956元/生),该行为不在《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范围,我局已责令郑州市金水区盛润新鑫幼儿园在该园财务处对外公示“关于幼儿园退还入托基金告知书”,并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家长退还此项费用。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金水区物价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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