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登封市鑫地华府社区的业主,于2012年以市场价3300元/平方的价格购买鑫地华府南院10号楼房产一套,面积113平方,分期按揭支付。从看房到签合同,以及交房,他们都没有说房产有纠纷,或者其他方面的问题,提到房产证他们就说等通知。直到2013年12月,噩梦开始了,先是说让缴纳不动产税滞纳金1万多元,然后扬言,谁要办理房产证就每户拿来3到4万不等的费用,天哪,这是为什么?买房的时候是求你办理手续的,办证的时候为什么又变成你求他们?他们说是收的办证费、交易费、土地转让费,试问这些费用为什么是业主缴纳的,我们买的房子一平方就3300元,难道还不包含吗,我们小区680户左右,要是每家缴纳4万,那就是几千万啊!这些费用为什么要强加于我们,一套房子平均都是40万左右,很大一部分都是借来的,都是血汗钱,甚至是半辈子的积蓄,无良的开发商就这样坑害我们,请政府给我们做主啊!严惩无德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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