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问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郑办[2010]36号)等文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均做出了明确规定。2011年12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已全部完成。 国人部发[2007]59号文件规定: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2%;工勤一级、二级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为5%,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为20%;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取得工勤技能合格证书,只是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之一。在学校三级工勤技能岗位没有空缺的情况下,不能聘用到该级别的岗位,可以低聘到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2013年10月,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3〕5号)的要求,郑州市开始了事业单位转岗竞聘工作。“转岗竞聘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方案》,并经事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应在岗位设置限额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今年3月份,按照郑州人社局的统一部署,我市教育系统开始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的转岗竞聘工作,第一批转岗培训已经结束,正在进行岗位变动备案审批工作,经郑州市核准后,可以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此项工作今后将分期分批逐步开展,如果反映人符合转岗的有关条件,请及时向所在学校或市教体局咨询并申报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