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友:
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登封市教体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如下:
1.您反映的为了争生源,园方租用黑校车接送幼儿的问题经调查情况是:阳光幼儿园有10余名幼儿来自后河村、宋沟村、韩沟村,这部分幼儿的家长为接送孩子方便,合伙用有一辆牌号为豫A985MN的五菱之光银灰色面包车接送幼儿上下学,但园方确实没有参与,更没有租用黑校车情况发生。对此事做如下处理:(1)、登封市教体局责令石道乡阳光幼儿园通知这部分幼儿的家长立即停止合伙结伴接送,否则,劝请这部分家长让幼儿选择住校或到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就学;(2)、登封市教体局责令石道中心学校加强与地方交通、交警部门联系,加大非法校车接送学生的排查力度,坚决杜绝非法校车接送学生。
2.您反映的阳光幼儿园为了争生源,不惜将学费降低200元与私立幼儿园竞争的问题,经调查情况是:阳光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2010年5月获得办园许可证,现在的校舍为原闫坡小学改建而成,2013年9月投入使用,中心学校给该园配有5名公办教师,服务半径3公里,现有在校幼儿 127名,2013—2014学年下学期收费标准每生每期800元,包括保教费和生活费,收费标准确实低于周边民办幼儿园。处理办法:(1)、登封市教体局责令石道乡阳光幼儿园要加大收费标准的公开力度,收费标准、开资情况要定期在校园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2)、要加大村民、家校的沟通、宣传力度,取得村民及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