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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登封市大金店梅村、姜村之间有一家养鸡场污染的信访件后,立即组织大金店环境监察中队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该养鸡场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梅村三组,养鸡场名称为登封市丰林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是梅松怀。经调查该养鸡场有办理环评手续,但没有按照环评手续执行“三同时”,属违法行为,大金店环境监察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厂下达了《登封市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通知书》(登环监金限改字【2014】第27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15日内整改到位。目前养鸡场正在整改中,以后环保局大金店环境监察中队会加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