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现行政策标准,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市居民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2880元(农业户口)或4320元(非农业户口)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或城镇低保待遇。
办理程序为:由个人向户口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街道(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编制预算,财政部门审核,民政、财政联合下文下拨乡镇,实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
对于您个人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您也可以向您户口所在乡(镇)民政所或者市民政局低保科作进一步咨询。
登封市民政局低保科电话:62863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