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48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农业路80中学占用棉纺路锦艺互助路小学分校的投诉(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7 17:07: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中原区教体局

工作时间

17948小时:0分钟

       假期来临,本想着带孩子过个愉快、轻松的假期,可是这个假期棉纺路锦艺国际华都全体业主和郑州市互助路小学所有学生家长过的可谓是如临大敌。 近期,农业路拆迁,区教育局将第八十中学学生合并在棉纺西路锦艺国际华都互助路小学锦艺分校。互助路锦艺分校是去年才开始招生的,都是六、七岁一年级的孩子,不是杞人忧天,而是中学和小学合并作为我们家长所能想到的只有弊端,整理如下:
  1.小学是孩子养成各种习惯的关键时期,有样学样。现在中学教育作为教育工作者和家长都不得不 面对的一个实事:不管男生、女生抽烟、酗酒、打架、劫钱等一系列恶劣行为不乏见诸各大主流媒体、网络及报端,七、八岁的孩子根本就没有自我保护能力,面对十五、六岁的少年,所处的弱式状态环境是可想而知的……。
  2. 作为锦艺国际华都的业主,当时买房子就是为了给孩子一个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互助路小学在西区来讲口碑是数一、数二的,当时开发商也承诺会将互助路锦艺分校打造成西区最好的学校,最好与不好暂切不予评论,但中学和小学合并不要说在西区就是在整个郑州市也是少见甚至是第一例吧!
  3. 小学1、2年级的学生(6、7岁)跟初中2、3年级的学生(15、16岁),年龄和身高相差太大, 一个是准成人,一个是没有自理能力的小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比如发生火灾等消防事件),在逃生的时候由于运动速度和体重相差悬殊,如果发生碰撞,小学1、2年级的学生一定会摔倒,继而引发大面积的踩踏事件,引发的后果简直不可想象。
  4. 小学1、2年级的体育课一般都是跑步、呼啦圈、跳绳等轻量级运动;初中2、3年级的学生体育课篮球、排球、足球等剧烈体育运动,锦艺校区就一个操场,无法完全分离运动场所。本届巴西世界杯足球的重量是437克,接近一斤的重量,一般的射门速度是60-10km/h,专业的能达到120km/h以上,国内汽车碰撞测试(C-NCAP)试验车辆 100%重叠正面冲击固定刚性壁障,碰撞速度才50km/h,在铁包人的环境下都不能保证人员的安全,试设想近一斤重量的足球以60-100km/h速度砸到小学1、2年级防孩子的身上甚至头上,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
  5. 初中已经开展化学课,化学课程标准要求化学实验是进行科学探究的重要方式,学生具备基本的化学实验技能是学习化学和进行探究活动的基础和保证,同时要求化学实验应高度关注安全问题,避免污染环境,要求学生遵守化学实验室的规则,初步形成良好的实验工作习惯。目前开展的化学实验涉及到实验药品和仪器、强酸强碱以及易燃金属镁等危险物品,但是目前的互助路小学锦艺校区没有专业的化学实验室和保管场所,如果在教室做这些实验危害将波及整个校园安全,无法避免安全问题。由于小学1、2年级学生没有能力识别这些危险物品,如果这些物品发生遗失或洒落,被小学生接触到将对身体甚至生命产生直接危害。
  6. 根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小学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60米直跑道);初中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100米直跑道)。目前互助路小学锦艺校区能满足小学办学要求,无法达到初中要求的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100米直跑道),无法满足初中教学要求。
  根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目前互助路小学锦艺校区无法提供满足初中教学需要的实验室、地理教室、合班教室等教育场所,即使具有相同场所的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劳动教室,由于年龄、身高、体重的巨大悬殊,目前按照小学标准摆放的座椅、教学教具、教学内容和其他辅助物品都无法满足初中2、3年级学生的使用,无法跟初中学生公用。作为家长我们不反对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但不能影响学生在校的生活和学习,更不能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埋下隐患,现在一家只有一个孩子,如果在学校出了意外,相信学校一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防患于未然,不要等一些想到与未想到的事情出来了,一切都晚了。目前好多家长已经看到80中老师已与互助路小学锦艺分校对接,请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并回复,多谢!
  锦艺国际华都全体业主
  互助路小学锦艺校区全体学生家长
  2014年7月6日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4-7-10 18:07:07 |只看该作者
由于市政工程建设,有可能涉及到我区80中、育才小学的部分教学设施的拆除,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规划对应方案。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板凳
发表于 2014-7-8 21:36:45 |只看该作者
在全国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请政府的在做任何决定之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有利于群众的事情,不要损害群众利益。互助路小学锦艺校区,扎根于锦艺,政府在针对这么一个小学做出改变使用方式的决定之前,是否应该最先听取锦艺业主的意见?开发商在售楼时宣传的是“互助路小学锦艺校区”,不是“互助路小学和xx中学锦艺校区”,这直接影响了购房者的购房意愿,随意改变用途,就是涉嫌欺诈。我希望主管部门切实把群众路线做到群众中去,听得到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也希望尽早公布工作进展,给出时间节点,也希望广开思路,找出更多的解决办法。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0 17:3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