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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的政府(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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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6:07: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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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嵩阳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6-6-1 16:56

1:我们是河南省登封市嵩阳办事处新兴街社区居委会四组全体村民,老少300余口,为了要回被嵩岳华工厂和屈占国养狗场非法侵占的集体土地,我们扶老携幼,来回奔波。从2007年开始至今8年了,仍无结果。当年毛主席领导抗日战争也不过八年,而我们在这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为要回属于我们的集体土地,打了八年官司,仍无结果,请问:我们的人民政府这是为什么?


2: 在这八年里,我为了要回我们的土地,要回公道,我组群众遍访政府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达上万人次,各种诉讼费,代理费,路费等支出几十万元。那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啊!政府不愿看到上访群众,难道群众就愿意上访吗?老百姓无权无势,处于社会最底层,请问我们的人民政府:我们除了上访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3:说政府腐败无能,我们心中难受,不相信可是一些政府部门中的某些干部的所作为说他们是为群众利益,我们更不敢相信,可能被告钱多势大,而今,他们相互推诿,踢皮球,失职,渎职,该判的不判,该做的不做,致使我们诉求至今无果,请问我i们的人民政府:这些人的行为能够代表政府?国家法律只能约束人民吗?我们为要回我们的一点东西,官司打了八年了,这说明什么?


4:在这八年里,为了讨还我们的集体土地,上访登封市政府,要求市长书记接见,遇到过几十个市长,书记接访日。可未见到过一个书记市长,请问我们的人民政府,书记、市长接访日是写给群众看的吗?书记、市长不能见群众吗?


5: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执政理念是“执政为民”。政府寄托着一个国家的希望,人民的希望。我们的诉求就是,请政府公平公正的处理我的官司,要回属于我们的土地。现在法院判决、政府确权,各种证据表明嵩岳化工厂和屈占国养狗场所占用地为我们四组的集体土地。请问我们的政府:把土地还给我们还需要多长的时间?


  联系方式:13*******10(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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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9-22 16:11:2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待调查清楚后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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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5-27 15:59: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调查,2006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郑民一终字第63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内容之一为: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将嵩岳华工厂和屈占国养狗场(原林牧场)占有五个行政村十三村民组的1244.6亩土地予以返还。执行中涉案各方约定:判决书确定的土地面积1244.6目的,除已征收土地254.6亩和飞机场外,其余土地由市政府交还给五个行政村、十三个村民组,但登封市人民政府土地权属确认决定书(登政行决【2012】001号)认为反映人所反映的9亩土地已于1998年经法定程序由嵩岳化工厂征用(征地款项已付),该9亩土地应属国有土地,不应返还集体。目前,该9亩土地为蒋霭芬所租用,为此,反映人多次反映,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下达了(2012)郑行终字第88号行政判决书和(2013)豫发行终字第00170号行政判决书,认为该9亩土地并非原登封县城关镇政府所有,但未经村民组同意和给予补偿,仅有城关镇政府签订征收协议,且仅以原登封县土地管理局批复的形式同意征用,该土地征用行为的主要事实不清,也不具备基本的形式和程序要件,不应产生法律效力,登封市人民政府以此土地征用的相关事实为依据确定土地权属,属适用法律错误。我处于2014年7月提请市政府、市国土局要求撤销1988年10月23日原登封市土地管理局(1988)国地第3号文件,执行法院判决,尽快对土地进行确权。因该问题情况复杂,我处将加快工作力度,尽快将问题解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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