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路淮河路口的凯田花园小区业主投诉问题:
一、经市纪委联系市物价局监察室并转负责物价的处室电话答复:
本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应实行政府指导价,前提是房管局要审定物业公司的服务等级,按照服务等级进行收费价格批复。 二、目前小区物业情况:该小区物业公司在没有服务等级审定的情况下,按照原先强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说是按照1.7/平方米的标准预先收费,到服务等级审定后多退少补。从交房开始已经收了几年,多数业主对他们的服务和高昂收费严重不满,投诉抗议无门。而且物业还叫嚣:我们马上申请到一级服务等级,到时收费还要高。 三、按照你们的回复:关于成立业主大会,需业主自愿,并有3-5名业主发起,20%业主签名到区(县)房管部门进行申请。是否需要先到社区或办事处备案,请明示具体程序、联系的具体部门地址和电话。谢谢。 四、基于以上答复及业主诉求和物业的服务态度,在成立业主大会之前,请你们严格把关,严格审定物业公司的服务等级,降到一个比较合理、居民能够接受的价格。 以上问题,我们将通过有关部门持续跟踪,达到我们老百姓能接受的结果为止,谢谢你们的工作。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