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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根据您所提问题,经了解现回复如下:
国家和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屡屡提示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2007年12月国务院常务办公会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2008年7月15日 国土部下发通知,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此外,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对国有土地一律是有偿使用,这是法律所要求的必备条件。任何无偿使用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都是为法律所禁止,不能允许的。以“小产权”房为标的的合同也因违法而无效,购买人无法获得产权登记或过户登记,也很难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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