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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在交通委某些人的默许下就可以无视法律法规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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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24 09:30: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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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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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16:44

我们是巩义至郑州长途客运26位经营者。郑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无任何理由扣押我们的结算费用。我们手续齐全的营运车辆无法进站经营。我们到运输局有关单位反应得到的答复这是企业行为他们无法协调。试问汽车站是不是公共资源?汽车站的建设期间交通厅的拨款难道不是纳税人的钱吗?他们建设汽车站的土地是不是政府划拨的?公共资源能不能问某个个人或者企业的利益服务?难道交通委对郑州市交通运输集团就没有监督监管的职权了吗?请交通委领导给与我们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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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27 10:56: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请交运集团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回复您。已转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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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12 10:44:16 |只看该作者
    您好,经了解,该26名经营承包者属于巩义永通公司巩义至郑州的长途客车经营者,其所反映的我公司不支付代收车票款一事,不属实。为了确保车辆经营者利益,我公司今年7月14日就已经在客运西站调度室及站内显著位置张贴通告,要求永通公司车辆经营者及时办理结算手续。(附公告张贴照片)。
    关于车辆不能进站事宜,经过落实,新进站和更新车辆参运前必须按照规定签订进站协议,而巩义永通公司更新车辆不接受相关安全检查规定,无法签订进站协议,因此无法完善办理进站经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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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1-7 08:32: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领导我们的这个事情什么时候可以给一个准确的答复啊。我们这些老百姓已经是在水深火热中了。我们也不想做出不理智的行动。但是我们已经没有活路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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