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接到荥阳市明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的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荥阳市明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豫龙镇赵家庄村六组,于2004年5月份开始建设,2005年投入生产,法人是孙振东。该加公司占地面积1.5亩,总投投资50万元,主要产品是电料加工,年产量1500吨。原料是锌、盐酸、碳。主要生产设备为一个盐酸池,一个镀锌,一个加热炉。生产工艺为外来电料主要是电力铁塔件电料——除锈——水池清洗——进入镀锌锅——冷却。该公司于2004年4月6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 调查情况
2014年10月30日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经调查该公司为热镀锌企业,主要是金属表面处理,不用电处理不属于电镀,在现场检查中也未发现该公司有废水外排,同时该公司于2004年5月份建厂时就办理相有关环保审批手续,但至今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处理情况
针对荥阳市明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至今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我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荥阳市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 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补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目前,该企业正在积极办理验收手续,同时我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力度,督促尽快完善手续。
荥阳市环保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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