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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税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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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7 09:22:57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根据您的描述,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会按相关规定执行。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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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2-3 09:58:57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经金水局第四税务分局立即进行核实,该户为临时移动摊点,无交易场所,只是摆了一张桌子在院内楼前空地上,实际地址是小区物业公共用地,按道理不允许私用,一位年纪大的下岗职工闲暇时在门口摆了三个纸盒子放些水果卖。该摊点属于流动摊点,无固定经营场所暂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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