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70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荥阳市交警违反执法程序,态度蛮横(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15:28: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4-11-24 15:11

2014年11月5日上午十时左右,我的私家车豫ah212k临时停在成皋路一侧(市武装部附近),坐在车里找武装部在哪里。车子刚停下有个三四分钟,就有两个警察过来贴条,我下车后说人在车里怎么就贴条了?贴条之前也要敲窗看看车里有没人?况且我是临时停在路边在找市武装部在哪里,这样就贴条了是不是太不合理了?其中一个胖点的民警就态度蛮横地说:“嘟囔啥嘟囔”。听到这令人气愤的话后,本来准备打开车门离开这里的我就下来与他理论几句,难道我们老百姓对民警执法有意见就不能说两句吗?这算是什么人民警察?他听到我与他理论就非常生气,就用相机对我车拍照,在制造我不在车里的伪证,说有问题可以去行政复议。我随后就来到了荥阳市交警大队一中队进行了复议,一中对进行了调查,那个交警也承认了他贴条时我在车里,在给车拍照时我下了车。这是事情的经过。我认为这个民警一是违反执法程序,二是有意做伪证据,三是执法不文明,态度蛮横。在践行群众路线,依法治国的今天,这是对人民群众的蔑视和对法律的践踏,这是官僚主义,这是在人民群众面前耍特权,抖威风!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4-11-20 08:49:26 |只看该作者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我局迅速进行查实。经查,2014年11月5日上午10时许,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依法对乱停乱放在成皋路市武装部门口的车牌号为豫AH212K轿车进行拍照、取证、贴单。贴单时发现车内有人,车内人下车后民警告知其停车行为属于乱停乱放,当事人对处罚不满,遂到我局交警大队进行复议。中队领导了解情况后决定对当事司机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处罚予以撤销,同时对当事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事人对该处理意见比较满意随即离开。随后我局交警大队召开全体会议,对全体民警进行规范执法教育,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文明用语,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文明执法.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4 21:5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