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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鹿服装店今天又在使用音响扰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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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17 17:59: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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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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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09:41

国法第四十四条和《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请注意国法规定的是禁止)
  (一)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三)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
  (四)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
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陇海路勤劳街口西南角的雅鹿服装店今天又在使用音响扰民,该店被执法部门治理过多次了,明知使用音响揽客是违法行为,还屡教不改,依法治国时,应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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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11-18 09:41:45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淮河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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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19 19:26:37 |只看该作者
二七区 发表于 2014-11-18 09: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派到  淮河路街道办事处

陇海路勤劳街口西南角的雅鹿服装店今天又在使用音响扰民,该店被执法部门治理过多次了,明知使用音响揽客是违法行为,还屡教不改,依法治国时,应予以严惩。




国法第四十四条和《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请注意国法规定的是禁止)
  (一)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三)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
  (四)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
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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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1-21 12:35:08 |只看该作者
陇海路勤劳街口西南角的雅鹿服装店今天还在使用音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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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1-21 12:36:25 |只看该作者
陇海路勤劳街口西南角的雅鹿服装店今天还在使用音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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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2-10 18:03:48 |只看该作者

今年9月底以来,雅鹿服装店噪声扰民问题我们已经反映七八次了,为什么这样一个违法问题,在依法治国时,就是解决不了呢?反映七八次了,难道非要当了反面典型才能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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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2-11 16:44:12 |只看该作者
这是2014年12月第2次反映雅鹿服装店噪声扰民,从现在计算,看反映几次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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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2-12 19:27:21 |只看该作者
这是2014年12月第3次反映雅鹿服装店噪声扰民,从现在计算,看反映几次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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