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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中岳大街西段的金色家园小区每度电收费0.7元8年无人管(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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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14:29: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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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电业公司

处理时间

2015-1-13 10:46

登封中岳大街西段的金色家园小区居民用电每度收费0.7元至今已8年,且每次收费都没收费条,但一直无人管,几乎每月每户都比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多交20~70元不等(冬季每户用电都多,他们多收的就多)。我们也曾为此找过分管我们这里用电的少室路电管所,但每次他们都说我们小区的变压器是开发商宏丰地产的,他们管不了,每次都不了了之。那我想请问如果国家的电随便一个人装个变压器向居民供电,他们随便定价格就合法合理,电业部门就管不了吗?我想请有关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让我们享受每度电0.56元的规定!

补充内容 (2014-12-10 18:20):
金色家园小区收电费人的电话13*******23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补充内容 (2014-12-15 11:57):
如果登封电业公司还是因开发商的私人变压器就无法管理开发商远远高于国家规定收取电费的现象,我认为那就是有能力而不作为!

补充内容 (2014-12-15 12:01):
“国家”电力就不能存在私自收取电费问题,况且是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电价!电业公司绝对可以根据电力相关法规对收高电价者进行管理和约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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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7 10:19: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我们核实,该小区的变压器产权属于开发商,我们对准总表按每千瓦时0.508元收取电费。如小区业主需要进行一表一户改造,需与开发商协商,让开发商与电业局签订无偿移交协议,经电业局验收符合入网条件及标准,电业局方可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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