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04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生育津贴产前产后连续缴纳12个月不可以提交生育津贴材料吗(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16 15:09: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5-4-22 13:54

你好,我于2014年4月份参保,6月份生育,之前告知于2015年4月份提交生育津贴材料,4月份去提交材料被告知不能提交,说必须产后连续缴纳满12个月,不包括产前缴纳的几个月,请问,现在的政策是不包括产前缴纳的吗,必须产后连续缴纳满12个月才能提交材料吗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此信息来自: 金水区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5-4-16 15:13:1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法定产假期满可申领围保费用及生育津贴;生育前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参保职工,生育后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才能申领围保费用及生育津贴。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2 22:1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