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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我主持公道?(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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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20 16:38: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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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城关乡

处理时间

2015-12-17 09:05

您好:贵网站!
      去年我曾向贵网站反映过我的事情,现在并没有人为我主持公道,村中征地款分配名单已于本月中旬张榜公布于众,依旧没有我们一家三口名额!
      我是荥阳市城关乡大王村七级村民王二妮(13*******51),以下是我的事实情况:
我于2004年5月13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我爱人户口于2004年6月7日从原籍(山东省东明县)迁入本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所以我们属与正当的婚姻关系落户与女方,在保律允许范畴之内。婚后至今一直生活在本地,孩子于2006年6月20日出生,出生后即审请办理过《独生子父母光荣证》,户口也随父母归城关乡派出所大王村片区管辖。并非村民说的“外嫁女”。
      为了有理有据,2006年9月15日以原村委支部书记为代表的领导班子考虑到我家的特殊情况(我姐是一等残疾),答应我们母子两人落户,并开具有村委签章的落户证明,且分给我们应有的耕地使用。
      可现在村中部分耕地被征用、外租,别人都有应得的补偿。我为什么没有?就因为我是个弱女人,你们就这样挤兑我?我一家三口户籍在这边落户已十年有余,老公原籍(山东)也迁不回去,如今却落得个“空挂户”遭遇,既然不给我征地款,就别征用我仅有的口粮地,还让不让人活啦?
      村委领导及乡政府某领导坚持说依据《村民自治法》,给我判的结果就是这样!“到哪儿反映都是这个结果!我们也做不了主。”最终送我的几句话就是“你的问题特殊,回头再商量商量,再研究研究”。
几个所谓的村民代表开个会就决定征我的地!却不给我征地款?判我个死刑,这是什么逻辑?他们几个代表就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堂堂一个号称“慈善荥阳”的普通村民被剥夺一切,得到的就是上级领导就这样的答复?
      我自责,我又为难领导啦!我给领导出难题啦!从村到乡没一个领导能解决我的这个大难题!
      现任村委会视我的实际情况与不顾,视当年黑字红章落户证明信为一纸空文,任意剥夺我做为本地村民应有的一切利益。
      请上级帮我调解此事,还我普通村民应有的待遇,请求分发给我们一家三口此次应得的征地补偿款(每人约18500元,三人共55500元),还俺一条生路!(去年底那批外租地每人每年600元,还有少分的那份儿耕地、村边上碳素厂的污染费、独生子女家庭多分的半个人的耕地等等、我都弃权不要啦!减少点麻烦)
      以上陈述均属事实,望领导来我村组实地考察实情!早日解决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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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4-20 16:44:11 |只看该作者
已转荥阳城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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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2-11 14:31:3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王二妮的问题,经过调查回复如下:
王二妮家中有一姐一弟,按照村规民约,如果是双女户,其中一女情况是男方到女方家落户的,可以享受该村的村民福利待遇。而王二妮家不属于这种情况,因此不享受本村的村民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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