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14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解押款冲抵部分首付款的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09:23: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公积金中心

处理时间

2015-5-26 10:13

你好!我最近打算用郑州市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二手房,但该二手房还有贷款未结清需办理解押。问了很多中介都说买方可以将部分首付款先替卖方垫付资金做解押,在办理资金监管时,通过提供相应的银行转账凭证,可以冲抵首付款,但只有用商业贷款可以操作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行。
但有一家中介说2015年元旦后市直公积金贷款的也可以用部分首付款先替卖方垫付资金做解押,但买家垫付额不能高于卖家所需解押款额,用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不行。
现在请问是否如第二家中介所说现在用郑州市市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也可以用部分首付款先替卖方垫付资金做解押?谢谢!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5-5-5 10:23:54 |只看该作者
    您好,若买房替卖方解押的,所提供的资金监管收据上金额为0,还需提供资金转账凭证,表示资金确实替卖方解押。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人工接听时间:每月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除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系统维护日),会有专人为您解答。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4 17:4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