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二七区京广北路天赐良园小区内,有人租赁6号楼1单元10层东户开办旅舍,1套房里有20多床位,天南地北的人来来往往,,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并且还存在安全隐患,,好像工商部门给其办理了营业执照。
对于这种现象我有些困惑1。工商部门是否对此旅舍办理了《工商执照》,相关部门对办理相关内容进行日常的监管没,是宿舍还是以营业为目的的旅舍?
2.如果办理营业执照证件时是否需要相邻业主的书面同意。
3营业执照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合你们会怎么办?
4此小区有大量的办公,教室,宿舍等不以居住为目的的租赁房,对小区形成超负荷的人流量和安全隐患,这些相关的营业执照办理中都不需要相关业主的认可吗?
我的截图发不上去,可以百度"郑州彼行旅舍",你们可以看到好多旅游网站和房介网站的相关信息,货真价实的以营业为目的的旅舍。此事希望能得解决,还居民1个安全的家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点击处理 |